稿件編號:
甲方(作者姓名):
乙方:《中國材料進展》雜志社
為了貫徹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,保護論文作者和雜志社的合法權益,甲乙雙方就甲方題目為 (以下簡稱“該文稿”)的出版事宜協議如下:
1 .甲方自愿將該文稿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:( 1 )匯編權;( 2 )翻譯權( 3 )信息網絡傳播權、發行權和復制權。
2 . 該文稿版權轉讓適用地域:世界各地。在上述地域內:
( 1 )甲方本人可以將該文稿匯編到甲方本人的非期刊類文集中;
( 2 )甲方本人可以在后繼的作品中引用該文稿中部分內容。
( 3 )在以上使用(包括引用)過程中,需明確標注乙方期刊的刊名、年卷期號。
3 .甲方保證:( 1 )該文稿為首發稿;( 2 )該文稿的署名作者均對該文稿有實質性貢獻,署名正確,順序無爭議;( 3 )該文稿中的所有事實都是真實的和準確的;( 4 )引用他人的成果時都進行了必要的標注;( 5 )該文稿不違反甲方與其他出版機構的版權協議,不違反甲方與其合作機構的保密協議;( 6 )該文稿無一稿多投或分成多篇文章多次發表。若發生此類事件或侵權、泄密等問題,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,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。
4 .乙方保證: 在收到甲方該文稿后 100 天內將處理意見通知甲方。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,則本協議自動終止;或雖經乙方多次安排,審稿意見仍未回而超過該期限時:( 1 )甲方可繼續等待處理意見;( 2 )甲方可撤回該文稿,則本協議自動終止。
5 .在乙方無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編輯出版該文稿前, 甲方需支付一次性發表費,如果超出規定版面,另計費用。
6 .在該文稿編輯出版后,乙方贈閱甲方當期雜志 (數量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協商溝通 )。乙方以其他形式再次出版該文稿時,將不再支付稿酬 (審稿費由乙方代付,稿費及轉讓費用以贈閱當期期刊及免費網絡版注冊等形式返還作者)。
7 .本協議一式兩份,甲、乙雙方各持一份。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。
8 .其他未盡事宜,雙方協商解決。若無法協商,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。
甲方(全體作者)簽名: 乙方:《中國材料進展》雜志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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